各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迟举行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08〕34号)规定,为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经研究,原定于2008年5月17日、18日举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市财政局接到本通知后,将通知精神及时通知到本地区考生,并认真做好有关解释工作。
安徽省财政厅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