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情况之三
—— 广东、北京改革主要做法和经验
广东、北京坚持正确、规范的改革方向,以先进的改革理念大胆进行制度创新,主动做好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改革,逐步实现财政国库改革整体目标。
一、广东省在推进财政国库改革过程中注重制度创新
2002年,广东省启动财政国库改革。经过五年的改革探索和实践,目前广东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形成“局面”,省、市、县三级基本实现“纵向到底”改革目标,并实现了三个100%:省级843个预算单位100%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16个市本级预算单位100%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全省121个县、区实现100%开展试点。
(一)注重国库机构整合,国库队伍活力高效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广东省财政厅国库处、国库支付中心(2007年转为省财政厅直属行政机构,改名为国库支付局)自成立以来一直参照财政部做法进行整合、合署办公,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一条生产线”的运行机制。国库处、支付局共有编制79名(其中支付局70名),现有工作人员46人,平均年龄还不到30岁。广东省财政厅党组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国库队伍建设,把国库处(支付局)作为财政厅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摇篮”,规定凡是厅内其他业务处室要新招公务员的,都必须通过国库支付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录,并且新招人员必须在国库处(支付局)得到一定时间锻炼后才往外输送。如此造就了一支“团结、进取、活力、和谐”的年轻的国库队伍。实践证明,这支队伍为推进广东省国库改革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国库处(支付局)也先后荣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广东省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二)重点推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预算指标管理系统的整合
2003年初,各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预算指标管理系统都相对独立,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的预算指标都要依赖于某个指定部门进行重新录入。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2004年,广东省财政厅按照“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计划控制资金拨付”的自动控制机制,率先对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预算指标管理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了财政管理信息化的重大突破:一是指标管理与支付管理统一在一个系统中,实现预算与执行的无缝连接,强化了预算约束。二是整合后的系统,在内容上涵盖了指标管理、支付管理、会计核算等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全过程,在广度上覆盖到财政资金支出的财政厅内各业务处室、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等所有环节,搭建了财政支出管理信息大平台。三是整合后,用款计划申报、资金支付申请、额度下达、对账等工作在网上运行,系统自动审核,数据批量处理,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率先推行会计集中监管改革
为解决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如何对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信息进行监管的问题,广东省探索性地开展以“两统一、一系统”为重要内容的会计集中监管改革。即在坚持预算单位“三权不变”(即预算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核算权不变)的原则,通过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软件、统一会计核算规程,从而建立起财务数据“大集中”模式的单位会计集中监管系统。这项改革要求预算单位通过统一的会计软件记账,使会计核算信息全部实时反馈在财政的数据平台上,财政首次实现从资金支付到财务核算全程监管无“盲点”。广东省通过推行会计集中监管,创新财政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财政督查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健全了政府对财政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体制,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目前,整个改革进展良好、效果显著,自2005年正式启动以来,已将两批共40个单位纳入了改革范围, 2007年,全省地税垂直管理系统572个单位超过2000个用户全部实施改革,全部试点单位都使用会计集中监管系统进行日常核算和生成账表。
(四)注重分类指导,全面推动改革难点重点攻坚
对于县级国库改革,广东省财政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广东省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分不同类别地区、机构整合、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业务流程设置、网络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实事求是、全方位指导,为县级国库改革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广东省将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建立全省财政支出管理电子平台为支撑,全面推进省级会计集中监管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业务制度体系,全力构建涵盖预算指标、资金支付、会计核算、部门决算、会计监管在内的闭环预算执行新机制,全面实现预算执行信息的“同源采集”,促进广东国库改革上新台阶。
二、北京市通过强化服务推进财政国库改革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2003年,北京市开始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经过4年的稳步推进,改革已取得显著成效:市级160个部门所属1265个基层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除基本建设资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和大气污染治理资金以及企业补贴资金外,市级单位预算内资金已全部纳入集中支付改革;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共有33个市级部门所属458个执收单位,181个二级、387个三级以及41个四级收费项目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区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开, 18个区(县)已全面推行了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改革的单位达到1500多个。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以来的财政资金分级分散收付制度,势必影响原有体制下长期形成的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既得利益。为减少改革阻力,确保改革后单位规范、及时用款,自实施改革以来,北京市财政局以加强服务为手段,坚持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服务,及时为改革单位排忧解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深入细致组织做好培训工作
为保障国库改革顺利进行,北京市财政局编印了《北京市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培训材料》,并根据改革进程每年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根据改革进度,分批组织各基层改革单位、代理银行、各区县财政局以及局内相关处室进行改革相关办法和软件的培训。2002年以来,北京市共组织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制度及软件培训80期,培训人员总计11200人次,其中,2007年,举办了20期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制度和软件培训班,培训2500多人次。通过组织各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培训班,相关部门深刻理解了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了改革的基本原则,正确领悟了改革的总体要求,全面掌握了改革的相关内容,有力保障了改革顺利推进。
(二)组织服务小组,做好上门服务工作
每次试点扩大前,北京市财政局都组织上门服务小组,集“培训、宣传、服务、调研”于一体,根据改革进度安排,为各改革单位逐户进行上门服务。2005年以来,先后组织了27个服务小组逐户为改革扩大单位上门服务和重点辅导,帮助预算单位解决改革初期可能碰到的问题。同时,为提高服务效果,及时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拟定登门服务方案,就服务小组安排、服务内容、要求等做出详细的规定。二是建立了服务小组培训、交流与总结制度,对改革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并着手研究解决方案,为及时拟定相关补充规定及软件修改需求奠定了基础。三是建立主动服务单位的长效机制,服务小组在结束第一阶段的上门服务后,保留两个服务小组,按计划或按单位要求定期对试点单位进行回访,并在改革单位遇到问题时随时上门服务。
(三)组织业务骨干,深入预算单位重点辅导
由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仅涉及单位财务人员,而且对单位内部各级行政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北京市财政局组织业务骨干积极深入预算单位进行重点辅导,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重点是各级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详细讲解改革的具体内部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就单位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交流和沟通,进一步加深各单位对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的深入理解和支持。2005年,北京市财政局先后深入基层单位多、资金数量大、结构复杂的38个部门和部分区县进行了重点辅导。
(四)做好日常咨询和热线小组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为改革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及时解决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单位用款方便快捷,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全处(中心)工作人员“人人都是解答员”,所有人员都要热心、耐心的回答预算单位在电话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切实为预算单位排忧解难。并且,从2005年起,北京市财政局抽调业务骨干与信息中心、软件公司等部门共同组成国库集中支付热线电话服务小组,专门解答预算单位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对预算单位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记录归纳和整理。
(五)简化支付流程,提高支付效率
针对单位提出的问题,北京市财政局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印发文件并完善软件系统,较大幅度简化了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和局内操作规程,提高了资金审核支付效率,减轻了改革单位财务人员和各有关处室的工作量。
(六)加强协调沟通,做好衔接工作
由于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涉及的单位多,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是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北京市财政局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积极做好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工作。一是协调局内各相关处室。每年年初,北京市财政局都向各有关综合处室通报改革思路,争取支持,并且在每次改革扩大范围前,召开相关主管部门处室座谈会,了解单位情况,协商确定新增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名单。二是协调改革单位。北京市财政局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上门访谈的形式,了解相关情况,针对部分改革单位存在的特殊情况或特殊困难,与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尽快予以解决。三是加大与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代理银行的协调力度。北京市财政局通过定期召开代理银行协调会的形式加强与代理银行的沟通协调。不断改进支付清算系统,延长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时限;积极协调各代理银行增加内部系统功能,实现改革单位分别登录代理银行网站,网上下载并打印各类《到账通知书》和《入账通知书》;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并根据上门服务小组收集到的涉及代理银行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沟通,要求代理银行严格按代理协议要求,落实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单位及时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