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颍政秘〔2009〕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颍上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顺利实施。
二OO九年八月三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县直工委。
颍上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1〕48号)和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07〕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实施。从2009年9月1日起,对县直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各支出环节全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按照改革目标的总体要求, 做到准备充分、积极实施、稳步推进。
(二)主体不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会计责任主体不发生改变。确保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自主权不变,债权和债务主体不变,单位的经济责任不变。
(三)便利透明。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
(四)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简洁、严密的操作程序,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都按规范的程序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三、主要内容
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为辅助,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为网络的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体系。其主要构成及功能是:
1、国库单一账户:财政局在县人民银行开设,即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2、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非税收入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3、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特设账户等进行清算。
4、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包括单位备用金的提取和补充),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单位往来资金帐户及特设账户进行清算。
5、单位往来资金账户: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按预算单位分户核算。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往来款项、历年结余等资金,并与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6、特设专户:县财政局依据财政部及省、市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有特殊专项用途的资金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特殊专项资金收支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所有财政性资金支出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缴方式。为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将财政收入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帐户。非税收入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3、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有关国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
(三) 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根据支付管理需要,把财政支出具体分为:
(1)人员支出。即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货物以及工程、服务项目等支出;
(3)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支出;
(4)转移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
(5)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分类的其他支出。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 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
(2)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零星支出等。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在具体实施办法中规定。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含调整预算)和批复的用款计划,在发生实际支出时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预算单位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经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及时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并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各用款单位分预算科目进行汇总,并附实际支付清单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2)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请月度授权支付额度,财政部门将批准的月度授权支付额度通知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国库。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据此通过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并与清算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4、支出票据审核。各预算单位对原始支出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手续齐备的支出原始凭证要经单位财务经办员进行初审、分类,国库支付中心对原始支出票据进行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支付。
四、配套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及执行机构。为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领导,成立颍上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政府办公室、财政局负责人任副组长,监察、审计、人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改革的实施。成立颍上县国库支付中心,具体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审核、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监督检查等业务。
(二)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相应制定《颍上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颍上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会计核算办法》和《颍上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规章制度。
(三)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创造条件。
(四)确定代理银行。为了减少改革成本,代理银行的选择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选择资金实力雄厚、运行安全、清算系统发达和网络系统健全的商业银行作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
(五)清理整顿单位银行账户。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对预算单位在银行及会计中心开设的所有账户进行清理并予以撤销,资金全部转入财政部门在国库或代理银行开设的相关账户。
(六)强化业务培训。对国库集中支付机构人员、预算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业务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能力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七)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建立覆盖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征收机关和代理银行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使各类财政性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高效、安全运行。
(八)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定期对支付执行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财政收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5月-8月)。认真做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宣传发动工作,制定相关改革配套措施、方案。召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动员大会,组织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等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安装调试软件系统,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做好业务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9年9月1日)。对县直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实行规范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工资和政府采购等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对当月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实行分月用款计划上报制度,实现由资金总量控制到预算指标控制的转型,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正式运转。
(三)总结阶段(2009年10月-12月)。研究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把改革引向深入。
颍上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崔 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忻洲 副县长(挂职)
刘江淮 县纪委副书记、财政局局长
江 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孟 慧 县审计局局长
程 川 人行颍上县支行行长
张海涛 县银监办主任
王 跃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云山 县监察局副局长
刘江淮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