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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
 
日期:2009年10月28日     【字体: 】【打印】【关闭
 

一、宣传发动。乡(镇)、村召开会议,成立组织,村提出一事一议项目的初步方案,包括规划、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工作时限等。

二、公开公示。将村委会提出的一事一项项目在村里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村委会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

三、会议表决。按照《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将一事一议项目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一事一议项目签字表决,并做好会议记录。工程项目质量监督验收小组、理财小组人员一并在大会上推选。

四、上报审核。村委会将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的项目方案,填入《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项目书》,连同会议记录和群众签字表决情况和一事一议项目公示情况表,报乡镇农经站审核签字。审核无误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下文批准,并报县农监办复审。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五、编制清册。经批准后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由村委会编制筹资筹劳清册。

六、填卡到户。由乡镇农经站配合村委会,将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凭卡收费,开据到户。

七、资金存入专户。村委会将村民自筹资金存入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财政专户,财政所统一管理,分村核算。

八、项目申报审批。村按规定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后即可申请财政奖补项目。村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项目建设申请表,连同议事项目书等相关资料,由乡镇人民政府初审,上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同财政、农委部门对申请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准立项建设。

八、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别情况,尊重民意,采取议标、招标等多样的方式,实行合同管理,并建立竣工决算制度。

九、申请奖补资金。建设项目申请经批准后,由村民委员会组织筹资筹劳,筹资款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村民委员会将村民筹资筹劳存入乡镇专户后,即可申请财政奖补。申请财政奖补时应填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并附项目建设申请表、议事项目书、一事一议会议记录、项目公示情况表、筹资筹劳清册、在乡镇专户存款凭据等相关材料,经乡镇财政所、农经站审核后向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提出奖补申请。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同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奖补申请进行复审。

十、奖补资金的拨付和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事前预拨和事后报帐制度。项目实施时,可预拨部分奖补资金(预拨奖补资金时应审核议事项目书及筹资筹劳清册),实行建设和奖补并行,保障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合格后,村民委员会提供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决算表,通过乡镇政府到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申领奖补资金,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对有关材料审核无误即通知财政部门按程序报帐、兑付和结算。

十一、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验收。对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投资较大的重点项目,由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过程要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受益村民参与,并有验收部门出具议事项目监督组全体成员签字同意的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