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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生工程实施单位,各乡镇:
根据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民生工程综合督查的通知》(民生组[2009]6号)精神。11月2—5日,副市长杜长平带队对我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督查。为做好迎查工作,请县直各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按市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迎查准备。
附 市民生协调小组文件
民生组[2009]6号
关于开展民生工程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全省民生工程工作形势,市政府要求10月底民生工程进度要做到“大头落地”、11月进行扫尾工作。为清楚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度,了解各县市区对市政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经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领导研究,决定由有关副市长带队于11月2-5日开展民生工程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一)民生工程配套资金测算及配套落实情况
主要督查内容:
1、2009年民生工程各级资金投入概况;
2、各项资金实际到位数、拨付数(包括中央、省、市、县四级拨付数);
3、县市区是否做到足额配套,配套资金拨付比例多少。
(二)28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
主要督查内容:
1、2009年各项民生工程完成项目数和正在实施项目进度比例;
2、民生工程整体进度与市政府要求的差距,进度落后的原因和责任归属,限定完成任务的具体时间。
二、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督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查看凭证、资料,实地抽查工程项目,并完成有关工作表格填写。
2、督查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准接受高规格接待和礼品,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3、各督查组对于每项完工项目建设任务抽查面要达到20%或者两个以上乡镇(办事处)。
4、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6日前报市民生办,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fysmsb2007@163信箱。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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