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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城市防洪工程第三期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投稿:陈孝光    日期:2010年07月22日     【字体: 】【打印】【关闭
 

来源于:颍上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   

皖水招公告〔2010290

1.招标条件

颍上县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已经省发改委《关于颍上县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设计[2009]267号)批准,现已进入实施阶段。根据分步实施计划,现进行城市防洪工程第三期(南线西段)工程的实施。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招投标规定,颍上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委托安徽科源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对颍上县城市防洪工程第三期工程监理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徽省颍上县。

2.2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约为 2600 万元。

2.3招标范围:修筑防洪堤长2.0公里;修筑堤顶防汛道路(兼做城市主干道)2.0公里;开挖顺堤排水沟2.0公里;新建顺堤沟配套桥梁五座。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其中1个监理标、1个施工标

监理标:颍上县城市防洪工程第三期监理标,合同编号:YSCFJL-2010-303

施工标:颍上县城市防洪工程施工4标,合同编号:YSCFSG2010-30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监理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下同)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3)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施工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下同)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3)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