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9月1日,颍上县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县“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企业主管委局、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受托管理的6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经信委(国资委)主任叶明主持。县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李军宣读了《颍上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县治理小金库办公室三位负责同志分别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安排。
会议强调, 此次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鼓励单位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追究责任;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企业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销毁证据及打击报复举报人,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会议指出,县国资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做到举报一件、查处一件;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
会议要求,各与会人员要牢记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重奖举报人员”三句话要求,努力把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