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委员会、林业厅财明电[2011]17号文件规定,2010年成品油价格改革(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岛际路客运、渔业、林业)补贴的对象及标准,农委、交通局等单位于2010年6月29日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为确保其补贴公开、公证、透明,欢迎社会各界朋友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