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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油价补贴的对象及标准的提示
 
投稿:顾录昌    日期:2011年06月30日     【字体: 】【打印】【关闭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委员会、林业厅财明电[2011]17号文件规定,2010年成品油价格改革(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岛际路客运、渔业、林业)补贴的对象及标准,农委、交通局等单位于2010年6月29日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为确保其补贴公开、公证、透明,欢迎社会各界朋友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4451225、4413446、4452077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